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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塘下镇鲍田中学学校2019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表日期: 2019-05-21 18:43:24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9〕115号)及《塘下教育学区关于印发瑞安市塘下镇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瑞塘教【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2019年招生工作。招生工作接受市政府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和指导,招生过程、信息全面公开并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

组  长:戴祥林

副组长:余成武  钱作理

成  员:陈雪芬  刘光灯  周学程  缪奇恩  周万瑜 

戴星华  朱志飞  戴文华  戴威    鲍林接

黄忠武  竺晓莲  曹隆勇

下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周万瑜

副主任:鲍林接

成员:黄忠武  蔡李平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得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二)七年级新生分别凭《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到到鲍田中学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鲍田办事处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批:鲍田办事处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鲍田办事处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

第四批:鲍田办事处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二)招生时间。

学校第一、二、三批招生实行网上统一预报名。预报名时间:6月12日至6月21日,具体流程请登录http://bm.rajyj.com(电信用户)或http://ydbm.rajyj.com(移动用户)。

招生录取批次

日期

第一、二、三批网络预报名

6月12日至6月21日

第一、二、三批材料审核

6月22日-6月23日

第一批录取结果公示

7月5日

第二批录取结果公示

7月7日

第三批录取结果公示

7月8日

第一、二批补报

7月14日

第四批第一轮报名(如学额有剩)

7月15日

第四批录取公示

7月17日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网络预报名。

登录http://bm.rajyj.com(电信用户)或http://ydbm.rajyj.com(移动用户),打开招生报名平台。

第一步:注册。点击“注册”按钮,输入新生身份证号码,输入密码(两次),点击提交,出现“提交成功”提示表示注册完成。

第二步: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返回登录平台,用注册的用户名与密码登录系统,点击左侧菜单栏的“完善个人信息”,逐项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填报时必须按个人意愿有序选择三所统筹学校确认信息内容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第三步:打印报名表。信息提交成功后,点击左侧菜单上的“打印报名表”,查看内容无误后点击“打印”,打印报名表一份,在学校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

以上操作步骤详见系统自带的“使用帮助”或扫描右上方二维码查阅网页。


(二)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

1、时间:6.22-6.23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2、地点:教务处

3、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1)《学生基本信息表》 (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和入学对象所在页)要求:复印在一张A4纸上(见附件二);

(3)与户籍一致的父母或本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证(不动产证)在抵押,可凭复印件及住建部门产权证明,送学校审核认定,代替房产证(不动产证)报名。若产权证(不动产证)上未注明房屋性质的请提交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提供学生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以第二批录取的,此项材料无需提供。

(4)打印的网络预报名材料一份。

(5)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监护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将根据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户籍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房产信息进行核对。

(三)录取程序方式。

1.学校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先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

2.学校招收第一批适龄儿童、少年后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二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3.学校招收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后,尚有剩余学额,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适龄儿童、少年。若第三批报名学生数少于该学校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4.学校施教区前三批超计划未能录取的学生,按《瑞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瑞教义〔2019〕115号)中附件4《2019年瑞安市部分学校新生入学统筹办法》进行统筹分流。

5.学校按规定程序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少年后,招录总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数时,但平均班额已达到45人及以上的,学校不再启动招收第四批适龄少年。

6.学校施教区前三批招生平均班额未满45人,启动第四批招生。第四批依次分两轮进行。

(四)第四批次第一轮:

1.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

7月1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地点:教务处

2.录取公示时间:7月17日前公示在塘下教育学区校及鲍田中学微信公众号(见附件一)。

3.需提交审核的材料:

(1)《学生基本信息表》 (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要求:复印在一张A4纸上(见附件二);

(3)其他证明:带符合入学条件国家统一的原始发票(及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4.审核录取: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五)第四批次第二轮:

1.现场报名及材料审核时间:7月16日

地点:教务处

2.录取公示时间:7月17日公示在塘下教育学区校及鲍田中学微信公众号(见附件一)。

3.需提交材料:

(1)《学生基本信息表》 (由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2)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所在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所在页,要求:复印在一张A4纸上(见附件二);

(3)父母在城区内居住的社区证明、租赁(房产)合同和工作证明等。

4.审核录取: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应如数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按照《塘下教育学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招生施教区划分》执行。

(二)新居民子女招生按照《2019年塘下镇义务教育阶段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三)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四)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19年6月30日。

(五)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六)2017年6月30日以后,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的,并且符合房产取得时间要求的,所有权人凭瑞安市住建局唯一房产证明,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七)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到施教区学校报名。

(八)政策照顾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和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及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证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和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根据瑞政发〔2009〕101号文件执行。

3.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按照《瑞安市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教义〔2014〕39号)文件执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根据《瑞安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瑞教义〔2017〕136号)文件执行。其他符合条件的政策照顾对象,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儿童、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十)因特殊原因或超计划数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少年由市教育局和教育学区统筹安排到片区范围内有剩余学额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十一)学校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上报内容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学条件(积分、双证、单证)、家长姓名、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确权时间等。

(十二)入学对象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施教区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批准,次年到施教区学校就读,但不能参加第四批摇号入学。

(十三)违章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2015年6月30日以后购买房产,房产证(不动产证)无法办理的房产不受理(2020年开始,房产证无法办理的房产不受理)。

(十四)2018年6月30日以后购买的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凭房产证(不动产证)录取时,非住宅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十五)20平方米以下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20-60平方米房产取得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以前的,可以作为入学依据,2018年6月30日以后,取得房产需三年以上(2019年为二年)。

(十六)本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19】115号)文件执行。

七、招生计划

2019年秋季招生计划10个班级450人。

八、招生纪律

(一)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量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望各位家长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导向,并做好广泛宣传引导工作。

(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批次公示期内对拟录取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报名对象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上报上级部门备案,并报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其它招生政策、招生纪律及本细则未作规定的事项,按照《瑞安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及学校公式栏。

九、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人:鲍林接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A线:65201612,B线:65217969

学校监督电话:65353125

 

瑞安市塘下镇鲍田中学

2019年5月15日


附件一

鲍田中学开通公众微信平台

各位同学、家长及关心鲍中教育事业人士:

我校微信公众平台“瑞安鲍田中学”于2014年10月正式上线。我校开通微信平台意在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实时提供学校教学、管理等内容,加强教师、学生、家长联系。欢迎各位同学、家长及社会人士关注鲍中微信平台。

鲍中微信加入方式:

1、公众账号:瑞安鲍田中学

2、搜索微信号:rabtzx

3、扫描二维码


附件二:户口本复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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